刘少奇冤案始末:昔日国家主席的冤屈真相(3)
时间:2012-07-05 09:47 责任编辑:小编-岁月童话 来源:新天地娱乐_新天地娱乐官网~ 点击: 次
中共中央为刘少奇平反纪实。历史已经证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文化大革命”造成了难以数计的冤假错案。其中,受害人职务最高、牵涉面最广、后果最严重的,是刘少奇冤案。它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大的冤案。
1971年9月,林彪反革命集团被粉碎。1976年,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周恩来、朱德、毛泽东在一年中先后去世。1976年10月,以江青为首的“四人帮”反革命集团被粉碎。“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内乱终于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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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划时代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全面、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左”倾错误,审查和解决党的历史上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
1979年2月5日,党内的一位高级干部、原交通部部长孙大光致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秘书长胡耀邦并党中央,建议重新审议刘少奇一案。
1979年3月27日,中央纪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刘少奇的问题,经鹤寿同志与任重同志商量,按陈云同志的意见,由中央组织部和中央纪委共同处理。”5月22日,中央纪委办公会议确定:“对刘少奇案件的有关材料应进一步查证、核实。弄清关键问题,究竟是不是叛徒、内奸、工贼,在复查、核实的基础上,要取得切实可靠的旁证材料。”
在那前后,由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从一些单位抽调干部,组成“刘少奇案件复查组”,开始进行具体的复查工作。
复查组经过几个月的调查研究,取得了大量的确凿的证据,逐一否定了原《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中强加给刘少奇的罪名。
所谓1925年在长沙“被捕叛变”问题。刘少奇1925年11月因病重从上海回湖南养病,在长沙曾被戒严司令部逮捕,后经多方营救获释,由湖南转去广州工作。在此过程中不存在“私自从上海潜逃长沙”和投敌叛变的问题。
所谓1927年在武汉和庐山进行“内奸活动”问题。刘少奇在大革命时期的1927年担任湖北省总工会秘书长,在领导工人运动中起了重要作用。所谓“为日寇保镖”是将当时见报的文告词句硬拼凑起来的罪名,纯系颠倒是非、蓄意歪曲历史。所谓“担任国民党中央工人运动小组长”,仅凭一个人逼供情况下编造的“交待”定论,事实上这一组织机构根本不存在。大革命失败后将工会干部疏散、转移,是完全正确的必要措施,把它说成是“破坏革命的内奸活动”是荒谬的。武汉工人纠察队缴枪,是执行党中央的决定。刘少奇在武汉期间并未被捕,所谓“苦肉计”根本不存在。党中央是知道刘少奇从武汉去庐山养病的,所谓“躲往庐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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