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反抗包办婚姻之举:撇下发妻与妻妹恋爱
时间:2012-07-05 09:47 责任编辑:小编-岁月童话 来源:新天地娱乐_新天地娱乐官网~ 点击: 次
核心提示:早先,陈独秀确实有过一个情人施芝英,他们只相处过短暂的时间。陈独秀没有用党的经费供养自己的情人,这就属于胡适所说的“私行为”,用现在的话说是个人隐私,对此陈夫人高君曼怎么数落怨恨之都应该,他的朋友和同志规劝批评之也在情理之中,但这毕竟不是“公行为”,与当今有人用权力用公家的钱和物(如一套高档住宅)养二奶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码事。至于陈独秀撇下发妻与妻妹高君曼恋爱,这与鲁迅撇下发妻朱安与许广平恋爱一样,都是反抗包办婚姻之举。
原标题:陈独秀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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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独秀风流的话题不是今天才有,早在90多年前陈独秀任北京大学文科学长时,小报上就说他涉足烟花。早年间北京有个八大胡同,每日高张艳帜,这里的客人主要来自两院一堂,即参议院、众议院和京师大学堂(北京大学前身)。当时嫖妓既不犯法也不违纪,国家议员、内阁阁员、外省督军及最高学府的师生,并不以此为耻。那时的过来人周作人写道:“涉足于花柳场中,这在旧派的教员是常有的,人家认为当然的事;可是在新派便不同了……”
陈独秀恰恰又是新派中最著名的人物,当北大校长蔡元培发起组织进德会时,陈独秀即加入成为甲种会员(甲种会员之三戒为:不嫖不赌不娶妾),并被选为进德会评议员,说明他主观上在约束自己。对于那些风流韵事的传言,陈独秀的朋友胡适的看法最值得重视,他写道:“我当时所诧怪者,当时小报所记,道路所传,都是无稽之谈,而学界领袖乃视为事实,视为铁证,岂不可怪……及今思之,岂值一嘘?当时外人借私行为攻击独秀,明明是攻击北大的新思潮的几个领袖的一种手段,而先生们亦不能把私行为与公行为分开,适堕奸人术中了。”
早先,陈独秀确实有过一个情人施芝英,他们只相处过短暂的时间。陈独秀没有用党的经费供养自己的情人,这就属于胡适所说的“私行为”,用现在的话说是个人隐私,对此陈夫人高君曼怎么数落怨恨之都应该,他的朋友和同志规劝批评之也在情理之中,但这毕竟不是“公行为”,与当今有人用权力用公家的钱和物(如一套高档住宅)养二奶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码事。至于陈独秀撇下发妻与妻妹高君曼恋爱,这与鲁迅撇下发妻朱安与许广平恋爱一样,都是反抗包办婚姻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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